一、領導信息
左江濤 黨委書記、局長
姜建民 黨委副書記
李永衛 黨委委員、副局長
陳立博 黨委委員、副局長
楊昆 黨委委員、副局長
裴磊 黨委委員、政治處主任
二、主要職責
(一)貫徹落實國家、省、三門峽關于公安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,擬訂開發區公安工作發展規劃及有關規定,部署、指導、監督、檢查全區公安工作。
(二)研究并掌握影響社會穩定、危害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,分析形勢,制定對策。
(三)負責偵查工作,偵辦各類刑事犯罪案件、危害國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、經濟犯罪案件。負責偵辦食品藥品、知識產權、生態環境、森林、生物安全等領域犯罪案件。協調、偵辦涉及全市的證券、期貨等金融犯罪案件。
(四)負責全區治安管理工作。協調、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,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,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、防火和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,負責治安保衛工作。
(五)負責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。依法開展國籍管理工作,對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員和香港、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人員在我轄區居留、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。
(六)實施并指導、監督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工作,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、檢查、指導。
(七)收集邪教組織影響社會穩定、危害社會治安的情況并進行分析研判,依法打擊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。
(八)組織、指導、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范、偵察和打擊工作。
(九)負責禁毒工作。
(十)組織開展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在我轄區的安全警衛工作。
(十一)組織實施開發區公安科學技術工作,規劃公安機關指揮系統、大數據技術、刑事技術建設。
(十二)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公安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,擬訂開發區公安隊伍管理監督工作規定。負責公安機關督察、審計、信訪工作,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督,查處或督辦開發區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,指導開發區公安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和工作作風建設。
(十三)完成黨工委、三門峽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三、機構設置
(一)內設機構
1、辦公室
2、政治處
3、刑事偵查大隊
4、治安管理大隊
5、法治信訪大隊
6、警務保障室
(二)派駐機構
1、向陽派出所
2、產業園區派出所
四、聯系方式
單位全稱:三門峽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
單位地址:三門峽市湖濱區崤山西路35號
聯系電話:0398-3681690
辦公時間(工作日):
冬季:上午8∶00至12∶00,下午14∶30至17∶30
夏季:上午8∶00至12∶00,下午15∶00至18∶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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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門峽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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